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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解析》第十一部分《梦的解析》在线阅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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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使初学者明白即使他把握了梦的全部解析——一个合理合题的解析,而且顾及梦内容的每一部分——他的工作仍未结束,乃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同一个还有别种的逃离他注意的不同解析,如“过度的解析”。的确,我们不容易有这样的概念:即无数活动的潜意识思潮挣扎着寻求被表达的机会:而且也不容易体会到梦的运作常常把握着一些能涵盖数种意义的表达——就像神仙故事中的小裁缝的“一拳打死七个”。读者埋怨我在解析过程中往往加入一些不必要的技巧;不过实际的经验将使他们知道得更多。
  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能证实塞伯拉首先提出的:每个梦(或者是许多梦,或某种的梦)都有两种解析,而且两者之间具有固定的关系,其中一个意义是“精神分析的”通常赋梦予某种意义;这通常具有孩童式的“性”的意义。另外一种他认为较重要的是“神秘的”,这里头埋藏着梦运作视为更重要与更深刻的思潮。塞伯拉虽然引叙许多梦例来说明此两点,但他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而我必须说塞伯拉的论断并不成立。尽管他这么说,多数的梦并不需要过度的解析,尤其是所谓的神秘的解析,塞氏的理论和近年来所流行的理论一样,他们都是企图遮盖梦形成的基本情况,而把我们的注意力由其本能性的根源转移开来。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我能够证实塞氏的说法。借着分析的方法,我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梦运作必须面对将一些高度抽像的观念转变成梦的难题,而这些观念是无法直接加以表现的,为了解决这问题,它不得不把握着另一组的理智材料;而这材料和那抽像观念稍为有些关联(可以说是譬喻式的),并且要表现也没有那么多的困难。对于此种方法形成的梦,梦者会毫无困难地说出其抽像意义;但是对那些中间插入材料的正确解释则需要借助那些我们已经熟悉了的技巧。
  我们是否能够解析每一个梦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要记得,在分析梦的时候我们必须对抗那些造成梦歪曲的精神力量。因此问题是,我们的理智兴趣,自律的能力,心理知识,以及解析梦的经验是否足于应付内在的阻抗。通常,我们都能够深入一些:足以使我们自己相信此梦具有意义,足以让我们惊鸿一瞥地窥见其意义。那些紧接着的梦亦常能证实我们对梦的假设。仔细观察两个连续的梦,我们常会发现甲梦的中心在乙梦中并没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它们的解析常常是互补的。以前我已经学过许多例子说明同一晚上所做的许多梦通常应该视为整体来解析。
  即使分析最彻底的梦也常常有一部分必须放置不顾;因为在解析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部分是一些不能解开的互相缠绕着的梦思,而且也不能增加我们对梦内容的了解。这部分即是梦的关键,由此伸展至无知。由解析而得来的梦思并没有一些确定的根源;它们在我们那错综复杂的思想世界中向各方向延伸。而梦的愿望则由某些特别接近的缠绕部分长出来,这就和蘑菇由菌丝体长出来的情形相似。
  现在我们必须回到有关梦被遗忘的一些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无法从那里推衍出任何重要的结论。我们已经知道清醒时刻的生命无疑地倾向于要把晚间所形成的梦给遗忘掉——不管是整个儿在睡醒后就忘掉,或者在白天当中一点点地忘却;我们也知道遗忘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的阻抗,而它在晚间也早就尽其力量反对过了。但问题是,如果所说属实,为何梦会在这阻抗的压力下产生呢?让我以最极端的例子来解释(意即清醒时刻把梦中一切都忘掉,就好像从来没有梦见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这样推论,即晚间的阻抗如果和白天一样强,那么梦就不可能会产生。因此结论是,晚间的阻抗力量较小,虽然并没有全部失去(因为它仍然是梦形成的歪曲因素)。但我必定要假设其力量在晚间减弱,因此使梦形成得以进行。现在我们很容易了解阻抗在恢复全力的时候为何能把它虚弱时所允许的事推翻掉。描述心理学告诉我们,梦形成的唯一规则是:心里必须处在睡眠状态下;现在我们已经能够解释此事实:睡眠使梦得以进行是因为精神内涵的审查制度减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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